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
本周热点问题

yn20200720194040045
2022-07-11 12:37:36
收藏
全部回答
已采纳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举报
举报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更多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