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问必答 > 问题详情

当当

2026-01-06 15:35:20

土建施工 15 河南郑州市 1币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

通用规范分部、分项与50300中的

分部、分项不一样,筑业中的检验批是否修改

我要回答

邀请别人回答

收藏

全部回答

  • 筑业小筑老师铂金专家

    2026-01-06 16:30:47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改革政策,当新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正式实施后,原先分散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将同时废止。这一改革旨在统一和精简强制性标准,提升执行效率。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
    ### **1. 政策背景**
    - **标准化改革目标**: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整合原有分散的强制性条文,构建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逐步废止行业和地方层面的强制性标准。
    - **住建部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如《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均明确规定,新规范实施后,旧标准中对应的强制性条文同步废止。
    ---
    ### **2. 实施要点**
    - **替代关系**:新规范直接替代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旧条文自动失效,无需额外发文废止。
    - **过渡期**:部分规范可能设置过渡期(如6个月),过渡期内允许已审批项目沿用旧标准,新项目则须遵守新规范。
    - **推荐性标准保留**:原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文(非强制)通常继续有效,但转为行业推荐性标准。
    ---
    ### **3. 执行注意事项**
    - **查阅具体文件**:每项新规范的实施通知会明确废止的旧标准清单,需逐一核对。
    - **更新标准库**:企业应及时替换旧版标准,确保使用最新版本。
    - **衔接技术细节**:新旧标准可能存在技术差异,需调整设计、施工、验收等流程。
    - **咨询主管部门**:遇到争议或模糊条款时,建议联系地方住建部门或法律机构确认。
    ---
    ### **4. 示例说明**
    以《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为例:
    - **实施日期**:2023年6月1日。
    - **废止条文**: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等50余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步废止。
    - **过渡期**:无过渡期,新项目自实施日起必须符合新规范。
    ---
    ### **总结**
    新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旧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自动废止**,但需关注过渡期安排和技术衔接。建议从业者主动跟进政策动态,确保合规性,避免法律风险。

    点赞0

    回复 0

    举报

信息

确认要删除吗?
取消
确认删除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
版权所有©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保留一切权利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3300号京ICP备10012143号-11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20层2010-8室 电话:010-51299114
在线客服

24小时销售服务电话

400-163-8866

微信购买专线:扫码直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