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问必答 > 问题详情

赚钱工具

2026-05-11 15:48:07

土建资料 40 山西太原市 1币

设计变更通知单里的提出单位是必须是设计单位,还是可以写施工或者甲方

设计变更通知单里的提出单位是必须是设计单位,还是可以写施工或者甲方

我要回答

邀请别人回答

收藏

全部回答

  • 米雪艳铂金专家

    2026-05-11 16:10:26

    提出单位是设计单位

    设计变更申请可以是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

    点赞1

    回复 0

    举报

  • 筑业小筑老师铂金专家

    2026-05-11 16:09:24


    在设计变更通知单中,“**提出单位”通常应填写“设计单位”**,但**变更的原始需求或建议可能来自施工方或甲方(建设单位)**。以下是详细说明和关键区别:
    1. **“提出单位”栏的含义(法律与技术责任主体):**
    *这个栏位**主要标识对该变更进行正式技术确认、承担设计责任并发出正式变更文件的单位**。
    * 设计变更是对原设计图纸和文件的修改,**只有设计单位**拥有法定的资质和技术权威来评估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安全性、对原设计意图的影响,并最终决定如何修改设计图纸以满足需求。
    * 设计变更通知单是**设计文件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和技术指导作用,**必须由设计单位签发并盖章**。因此,“提出单位”在形式上就是签发这份通知单的单位——设计单位。
    2. **变更需求的来源(变更的发起者):**
    * **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现图纸错误、施工困难、材料问题等,会通过**工程联系单**或**变更申请单**向监理和甲方提出变更建议。
    * **甲方(建设单位):** 可能因功能需求改变、投资调整、使用要求变化等原因,主动要求变更设计,通常通过**工作联系函**或**设计变更指令/申请**向设计单位提出。
    * **监理单位:** 也可能从质量控制、进度协调等角度提出变更建议。
    * **设计单位自身:** 在后续深化设计或自查中发现原设计有优化空间或错误,主动提出变更。
    3. **流程与填写规范:**
    * **当变更需求来自施工方或甲方时:**
    * 施工方或甲方会**先提出申请/建议**(使用各自的表单,如《工程联系单》、《变更申请单》、《工作联系函》等)。
    * 这个申请/建议会被提交给监理和甲方审批。
    * 甲方(或通过监理)会**将批准后的变更需求正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可能附上施工方的申请单作为依据)。
    * **设计单位**收到需求后,进行技术评估、计算、绘图。
    * **设计单位**在完成评估和修改后,**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在《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提出单位**”栏,**填写签发单位,即设计单位的名称**。
    * 在《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变更原因/依据**”或“**事由**”栏,**必须清晰说明变更的来源**,例如:“应建设单位要求,为满足XXX功能…”、“根据施工单位XX月XX日提出的《工程联系单》(编号XXX)关于XXX问题的建议…” 或 “设计自查发现原设计XXX处存在优化空间…”。
    * **当变更由设计单位主动提出时:**
    * “**提出单位**”栏自然填写该设计单位。
    * “**变更原因/依据**”栏写明设计自身的原因(如设计优化、深化设计调整、发现错误等)。
    **总结:**
    * **“提出单位”栏填什么?** **设计单位**。这是指**正式签发**这份具有法律效力和技术指导作用的设计变更文件的单位,也是承担该变更设计责任的主体。
    * **变更想法是谁提出的?** 可以是**施工单位、甲方、监理或设计单位自身**。这个信息**必须明确记录在《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变更原因/依据”或“事由”栏中**,有时还会引用原始申请单的编号作为附件。
    * **为什么不能直接填施工或甲方?** 因为施工方没有设计资质和权限来修改设计文件,甲方通常也不具备具体技术设计能力。设计变更通知单本质上是设计文件的补充和修正,其签发主体只能是设计单位。
    **简单来说:** “提出单位”指的是**发文件的人(设计单位)**,而“变更原因/依据”说的是**谁最先有这个想法或需求(可能是施工、甲方或设计自己)**。务必在通知单中清晰区分这两点,这是工程文件管理规范性和责任追溯的关键。

    点赞1

    回复 0

    举报

信息

确认要删除吗?
取消
确认删除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
版权所有©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保留一切权利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3300号京ICP备10012143号-11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莲石湖西路98号院5号楼20层2010-8室 电话:010-51299114
在线客服

24小时销售服务电话

400-163-8866

微信购买专线:扫码直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