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有点关于资料方面的问题想请教下您。我们公司承建一个小区住宅项目有12幢高层和一个贯通共用的连体地下室,12幢房子共用地下室,主楼分为五12栋号(地下室图纸都是一套图,主楼范围不包含在内)。
现在正在做地下室的资料,比较让人头疼的就是这地下室的划分问题,地下室是划分在基础或是主体我们搞不清楚。
我们想了两种方法:一是我是把整个地下室全部划分在基础分部做资料组织验收(主楼下面的地下室也全部划分在基础分部)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新的验收规范好像都没有把正负零以下划为基础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主楼就没有基础分部资料。
二是每一栋楼全部从基础开始做资料每一栋楼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主楼以外的纯地下室部分单独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做资料。最后几个子单位工程资料组成项目的全部资料。
你看这样行吗,那种方式好一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