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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梦想
2020-04-06 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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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3.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
2 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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