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
本周热点问题

sg20181011105808417
2020-08-04 11:25:57
全部回答
GB 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筑业网 http://www.zhuyew.cn/wk_detail_60626.html
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3 栏杆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当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举报
全部回复
sg20181011105808417白银专家
2020-08-04 14:58:51
回复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更多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400-163-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