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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点问题
刘春艳
2020-08-21 1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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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2015):
8.3.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应采用自由落锤;
2 地面上触探杆高度不宜超过1. 5m ,并应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
3 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保持探杆垂直度,锤击速率宜为(1 5~30) 击/min
4 每贯入1m ,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 ,每贯入20cm 宜转动探杆一次;
5 应及时记录试验段深度和锤击数。轻型动力触探应记录每贯入30cm 的锤击数,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应记录每贯入10cm 的锤击数;
6 对轻型动力触探,当贯入30cm 锤击数大于100 击或贯入15cm 锤击数超过50 击时,可停止试验;
7 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3 次锤击数大于50 击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钻探、超重型动力触探;当遇有硬夹层时,宜穿过程夹层后继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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