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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an15029308851
2020-10-15 13: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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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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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18.0.6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
1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 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 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或外墙传热系数检验报告;
6 外窗气密性能现场实体检验报告;
7 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8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9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 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 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消防包括:
(1)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2)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3)原材料进场报验(镀锌钢管、钢材、阀门及仪表配件、消防水泵、消防箱及配件、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电线电缆、报警设备、灭火器箱及灭火器等);
(4)施工记录(设备安装检查记录、阀门调试记录、管道冲洗记录、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室内消火栓试射记录、电缆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等);
(5)隐蔽验收记录(线管、给排水管道);
(6)检验批(给排水、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分项、分部验收记录;
(7)竣工图;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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