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防水工程合同是防水单位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的施工合同,但又与总包签订了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以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质保资料,检验批这些资料的签字是如何签的?
1、资料报审表上的施工单位是写
防水
单位还是写总包单位?
2、检验批中
防水
单位写在分包栏上还是施工单位栏上?
3、如果资料直接以防水单位上报的话,那么总包就不用对
防水
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了吗?
4、这种情况,
这些直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工程,做资料的时候,他们属于分包还是总包呢?
总包到底要不要对甲方指定的这些专业分包的资料(分项验收记录、检验批等)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