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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后,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取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又一地明确

继重庆之后,南宁也发文了。

5月16日,南宁市住建局印发《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3.0版)》。

方案明确
1、2022年5月30后首次申报验收的项目或单位工程按本方案施行
2、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取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
3、实行联合验收的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牵头部门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不再单独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意见书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具有同等效力
4、从验收申请受理之日算起,各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审批结果文书
5、全部事项通过即为联合验收通过,牵头部门在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
6、通过联合验收后,验收结果将通过审批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适用范围

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管廊、涉密工程除外),适用本方案

验收对象

(一)依申请,项目可整体组织联合验收。为了尽早投入使用,也可依申请分期或按单位工程组织联合验收

(二)依申请,人防工程(单建式或附建式)可单独组织联合验收

验收事项

(一)不含人防工程类: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为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二)含人防工程类(单建式或附建式):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为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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