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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16万!4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所在单位出假报告…

基本案情

近期,有网友举报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挂证”问题,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实施核查。经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挂证”问题,举报情况属实。通过对其维保的某小区开展延伸检查,深挖线索还发现该机构出具的消防维护报告中多处内容与实际不相符,且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等问题。



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

安全底线严重失守

(一)“注册工程师挂证”,权威资质沦为交易。该机构名下注册的4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王某、高某、赵某、熊某),均存在“挂证”行为。其行为是将国家赋予的专业执业资格(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违法出租、出借给该机构,使其在资质上虚假达标,而工程师本人并未实际履行法定执业职责。此举严重破坏了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使得技术服务的专业技能保障形同虚设。


(二)“出具虚假报告”,安全隐患埋下祸根。经调查证实,该机构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严重问题。这类报告丧失了消防技术服务最重要的公正性和真实性,直接掩盖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故障状态,可能导致小火变大火,酿成难以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关键人员缺位”,主体责任形同虚设。该机构在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时,其项目负责人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此行为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自身技术能力的极端不负责任,使专业维保流程流于形式,无法真实反映设施运行状态,埋下巨大安全风险。


上述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扰乱了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秩序,更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面火灾防控的专业技术基础,是对公共消防安全防线的严重破坏。



铁腕惩处依据明确

严厉处罚彰显威严

面对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机构及责任人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一)对涉案机构的处罚

出具虚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和自由裁量细则。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决定:对机构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赵某)、项目负责人王某、技术负责人高某各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没收该机构因虚假维保服务获取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整。


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开展工作: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决定:对机构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此罚款已计入上述6万元罚款总额)。


(二)对4名“挂证”工程师的处罚

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及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王某、高某、赵某、熊某四人的行为已明确构成“出租、出借”执业资格。综合考虑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对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的危害及认错认罚情节,秉持过罚相当原则,决定:对4名注册工程师每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本案最终累计执行罚没款总额高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典型案例深省昭示

行业红线不可逾越

郑重警示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社会单位:

(一)“挂证”行为=自毁前程!虚假报告=谋财害命!出租出借注册资格并非“小事”,与其身份伴随的是沉甸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安全责任,任何侥幸心理和短期逐利行为都将付出法律代价。虚假技术报告是直接威胁公共安全的“毒瘤”,是触碰执法“高压线”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最严厉的追究,包括高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信用惩戒甚至吊销资质,相关人员或被终身追责。“挣黑心钱”的代价远高于收益!


(二)法律底线不容突破,违法成本必然付出!国家对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配套规章为维护专业服务市场纯净度、保障建筑消防安全设定了清晰的红线。任何机构和个人,只要胆敢以身试法,国家法律法规授予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利剑必将精准打击,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次案件明确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彻底剥夺违法收益,就是对“违法有成本”最直接的宣告:违法违规所得一分也保不住!


(三)主体责任必须落实,服务质量关乎生命!消防技术服务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必须将质量安全置于首位,严格内部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检测真实、报告合规。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行业核心人才,应珍视职业操守,凭真才实学执业履职,共同守护消防安全生命线。业主单位在选择服务机构时,务必擦亮眼睛,警惕“价廉质劣”、资质“注水”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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