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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文件资料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0.24监理文件资料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7.1.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

7.1.2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

2.0.4 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0.1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标准的规定。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二、 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管理体系,应定期组织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文件资料编制、整理、组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资料管理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需要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3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熟悉工程监理业务的人员负责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并明确其岗位职责。

5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管理人员的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项目监理机构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向监理单位移交。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落实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应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8监理文件资料的签字人员是监理文件资料的直接责任人,应对所编制、记录、签发的监理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签字人员应对报送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对文件资料有疑义的,应向文件资料报送单位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签字,必要时应告知相关监理人员。

10签字文件资料有时效规定的,签字人员在接到文件资料的第一时间审查时效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1签字人员应配合资料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和归档监理文件资料。

12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和形成须具有可追溯性,应客观真实反映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各方合同履约情况。

13监理文件资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严禁伪造、涂改、故意撤换和损坏文件资料。

14项目监理机构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监理文件资料。

15监理文件资料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有相关人员签字,需要加盖印章的应有相关印章。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的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签字及日期。

16监理文件资料应保证时效性,及时签认和传递。

17监理文件资料分为纸质文件资料和电子文件资料,其中:

(1)需加盖印章的工程资料应采用纸质资料。

(2)监理文件资料宜采用电子文件资料。

(3)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应留置相关影像资料,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18所有工程文件资料中工程名称应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保持一致,相关参建单位名称应为全称。


三、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


1.主要内容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

2.其他文件资料

(1)项目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文件。

(3)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及《承诺书》。

(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如有)。

(5)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申请(如有)。

(6)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书。

(7)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其他监理人员职称证书、业务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


四、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


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与文件资料,依据文件资料形成的属性,可分为以下类别:

1.编制类资料

包括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见证计划、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

2. 签发类资料

包括由监理公司签发的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的任命文件,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各种监理指令及监理报告、工作联系单等文件资料。

3.审验类资料

包括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种报审报验表及其附件等文件资料。

4. 记录类资料

包括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监理日志、会议纪要、旁站记录、见证记录、实体检验记录、平行检验记录等文件资料。

5. 台账类资料

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结合监理项目具体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等建立的工作台账。

6.相关服务类资料

包括工程勘察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的相关文件资料。


五、监理表格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格分类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表格分A、B、C三类: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报告、指令用表,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签发类资料的表格主要采用A类表。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由施工单位或施工项目经理部填写后报送工程建设相关方;审验类资料的报审表格主要采用B类表。

C类表:通用表,是工程建设相关方工作联系的通用表格。

2.类表格的使用

(1)各类表格的签发、报送、回复应当依照合同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

(2)各类表格中施工项目经理部用章的样章,应在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用章的样章,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备案。

(3)各类表中所涉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附表,由于各行业、各部门的专业要求不同,各类工程质量验收附表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相关表式的要求。若没有相应表式,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竣工及资料归档要求进行协商,制定工程质量验收相应表式,并在使用前明确其使用要求。

(4)须加盖工程监理单位的表格为表A.0.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须加盖施工单位法人印章的表格为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表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5)下列10个表格中,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应加盖执业印章:

1)表A.0.2工程开工令

2)表A.0.5工程暂停令

3)表 A.0.7 工程复工令

4)表A.0.8工程款支付证书

5)表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6)表B.0.2工程开工报审表

7)表B.0.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8)表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9)表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

10)表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2024年7月15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发布了团体标准《建筑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标准》(T/CAEC006-2024),可作为监理工程师资料编制时 的依据。


本文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编制与管理指南》(T/GAEC 201-2018);
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2019年修订版);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4.《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来源:全过程质量管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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