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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新规:没建造师证书不能上班了!

人先上岗干着,证慢慢考。活儿干得漂亮就行,有没有证、学历够不够,大家也不会太较真……这些情况,干咱这一行的大多遇到过。

不过,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路子,正在被一条一条往回堵。湖南、江西等省份住建厅最近的动作,就值得每一位工程人好好看一看。

湖南近日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履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按工程等级锁定学历、职称、年限(一级工程要高级职称加8年经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型项目还要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

江西省4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明确技术负责人同样按工程等级锁定学历职称;安全总监须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不得兼职;严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5类人员不得同时在多个项目任职。

核心意思就是: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总监,这些位置的门槛,全面抬高了。想当项目经理,没有建造师证书,连门都进不去。

01经验不够用了

三样东西一样不能少

干工地的老人都知道:现场能顶住,比什么证都管用。

但这几年不一样了,湘赣两省的新规也明确改变了这一逻辑。

江西

先看项目经理, 湘赣两地都规定,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没有这个证,就不能担任这个职务。技术负责人这块两省要求基本一致:一级工程的要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职称、8年经验;二级工程要中级职称、5年经验;三级工程要助理工程师、5年经验。安全总监也一样,湖南和江西都要求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建筑施工安全类),并且有2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这意味着,今后想担任这些关键职务,持证是底线,学历和职称也不再是可有可无的加分项,而是基本条件。

02人证分离的操作彻底行不通了

可能有人会说,项目经理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要职称,这些门槛不是一直都有吗?没错,要求一直都在。但现在实名制、社保核查、业绩核查、学历职称匹配,一道道关卡都连上了系统,想蒙混过关基本没可能。

具体来说,以前常见的这几种操作,现在都行不通了:项目经理证书在某项目,但本人常年在其他现场;安全总监由生产经理兼任,职责边界模糊;技术负责人职称够用,但学历不达标,靠经验弥补。

新规正针对这些情况。

江西明确,对于专业管理人员存在兼职现象的项目,应予以重点监管。湖南要求,安全总监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也需在系统中一一对应,接受动态核查。

人脸考勤、社保唯一性、业绩真实性,这几样核查已经跑了好几年。新规在此基础上又加了学历和职称的强制匹配,几道门槛叠在一起,人证分离的路基本被堵死了。


03政策走向清晰落地节奏加快回顾近年行业政策脉络,监管思路十分清晰。

第一步,核查社保唯一性,切断挂靠路径。第二步,核查业绩真实性,杜绝材料造假。第三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证提出综合要求,堵住凑合上岗的可能。

这一系列措施并非突然出现,而是分步推进、逐步加码。湖南的征求意见稿已发布,江西的配套管理办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

其他省份也在跟进。广东要求企业专职安全总监须中级及以上注安师,项目安全总监须初级及以上注安师(建筑施工类)。

浙江明确,申请项目经理的核验建造师证,申请项目安全总监的核验注安师证。

陕西规定,考取B类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先校验注册建造师资格,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发证。

全国范围内的标准趋同只是时间问题。

04三类人受影响最大合规者反而受益

政策收紧,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各不相同。

一是经验丰富但缺乏相应证书的人员。现场能力虽强,但政策框架下,没有证,关键岗位的名单里就不会有你的名字。

二是持证但长期不到岗的人员。实名制考勤与社保数据的联动,加上新规对学历职称的强制核验,使挂证模式难以继续。

三是学历或职称存在短板的人员。以往大专、本科在实际工作中差别不大,现在文件写得清楚,某些岗位必须是本科或者高级职称,差距变得不可回避。

不过换个角度看,门槛提高了,能进场的人自然就少了。对于一直按要求考取证书、持续提升学历和职称的从业者来说,竞争环境其实是变好了。

至于还在观望的朋友,建议认真评估一下自身条件和政策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趋势看,管理要求只会越来越规范。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江西省住建厅、浙江省住建厅、广东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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