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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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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这份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起草的文件,核心是落地执行国家层面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令第61号),同时结合北京本地实际形成7条本地化落地细则,其背后的政策指向和带来的实际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看:

一、直接执行的国家核心政策

北京对本次国家城建档案新规的响应速度处于全国第一梯队,整体推进节奏紧凑且前置准备充分:2026年4月20日正式公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住建部、国家档案局第61号令),明确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在国家新规正式施行仅42天后,就发布了本地配套落地的征求意见稿,同步启动社会意见征集,快速完成国家顶层管理要求与本地实操规则的衔接对齐。

二、核心本地化落地细则

本次征求意见稿共明确7条可直接落地的管理条款,覆盖城建档案管理全流程:

全流程嵌入管理要求: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档案归档标准,将档案验收明确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定前置环节,从项目启动阶段就压实档案归集责任。

优化档案移交时限要求:将原规定的“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移交档案”,调整为“档案验收时首次移交核心要件、竣工验收备案后3个月内补充完成全部档案移交”,适配工程建设实际节奏。

历史遗留项目容缺接收规则:针对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历史遗留项目,仅保留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等7类不可容缺的核心材料,其余非核心材料可通过签署承诺书后先行接收,后续限期补交。

电子档案与BIM成果强制管理:明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工程档案与BIM工程成果,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需同步完成数字化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同步配套线上归集通道。

档案归集业务指导全覆盖:北京市、区两级城建档案主管部门,针对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上门业务指导,同步开放线上咨询通道,解决建设单位档案归集过程中的实操问题。

档案利用服务升级:优化城建档案查询、核验线上办理渠道,在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等场景中,实现档案信息跨部门共享调用,提升档案利用效率。

信用监管闭环机制:将建设单位、参建各方的工程档案归档、移交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北京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履行档案移交义务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该举措释放的政策导向信号与实际影响

城市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通过配套“容缺接收+承诺补交”机制,北京将大幅提升历史遗留项目的档案接收率,把此前散落在各个建设单位手中的工程档案全部归集到官方城建档案机构,彻底补上城市建设历史档案的安全短板,为后续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线运维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始工程依据。

工程建设全流程管理闭环形成:新规落地后,北京将正式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嵌入项目从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环节,从制度层面杜绝“项目完工、档案流失”的问题,让每一项城市建设工程都留下可追溯、可核验的完整档案记录。

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明确降低:新规同步明确北京本地城建档案移交的必备核心要件清单,除7类不可缺失的核心材料外,其余非核心材料可通过承诺补交完成容缺接收,大幅减少建设单位因档案细节不全导致的项目验收受阻问题,提升工程建设全链条的办事效率。

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示范导向凸显:标志着北京开始把国家层面的通用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细化适配到北京的工程建设实际场景中,后续将形成适配超大城市特点的全流程管理标准,为国内其他城市优化本地城建档案管理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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